2020年4月2日,河南省水利廳組織有關專家在鄭州分別對《湯陰縣第二水廠(湯陰城南水廠)水資源論證報告書》和《林州市自來水公司(第四水廠)水資源論證報告書》進行了評審。
會議成立了專家組,安陽市水利局、湯陰縣水利局、湯陰縣自來水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參加了《湯陰縣第二水廠(湯陰城南水廠)水資源論證報告書》評審會。安陽市水利局、林州市水利局、林州市自來水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參加了《林州市自來水公司(第四水廠)水資源論證報告書》評審會。
在聽取了編制單位中水京林建設有限公司關于《報告》的匯報,經討論,形成如下審查意見:湯陰縣第二水廠(湯陰城南水廠)于2017年建成,從37號董莊分水口引水,2018年10月31日正式啟用開始進行調試,于2019年5月17日正式供水。設計供水范圍為北至新民路,南至陽光大道,西至光明路,東至湯伏路。林州市自來水公司(第四水廠)于2014年建成,通過林州市引弓入城供水管理站(水河站)從南谷洞水庫引水,現已具備通水條件,開始進行調試。專家組認為: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和有關規劃要求。
《報告書》所確定的分析范圍、地下水取水水源論證范圍、取水影響范圍、退水影響范圍、工作等級和現狀水平年基本合適。嚴格按照專家意見認真修改,經審批部門審核后可作為行政審批的技術依據。